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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谢璇
编辑丨雨乔
世人都爱成功学,可成功学往往是一门玄学,说来容易,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美国曾经有一位穷小子,靠着自己打拼一路成为美国国父,成为美国梦的代表人物。他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他是《独立宣言》的起草和签署人,也是美国开国元勋之一,还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及发明家。他发明了避雷针、双焦点眼镜、蛙鞋、导尿管,还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
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这样形容富兰克林:“在我的一生中,能让我佩服的人有三位:第一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位也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三位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出生时比我们中最穷的人还要穷,但他拥有不以自己的穷困为耻的勇气,并凭借这勇气成为了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伟大、最出色的人。”
他被称为“第一个真正的美国人”,90%的美国人都承认自己受到过富兰克林的影响。
《富兰克林自传》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部代表作,讲述他从一位贫困家庭的孩子成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通才的成长经历。这本书影响了几代美国人,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也是历经两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
本杰明·富兰克林
创业青年的奋斗
1723年10月的一个早晨,17岁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站在了费城街头,经过了一周惊心动魄的车船折腾,他蓬头垢面,口袋里还塞着脏衬衣和臭袜子。
他下船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河边喝了一肚子水,并用仅剩的一点钱买了一捧面包卷,边走边找住处,顺便打听一下有没有印刷厂招工。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长途旅行。
作为一个波士顿农民的第15个孩子,他很小就开始学着做肥皂蜡烛补贴家用。17岁时,他已经是哥哥小印刷厂里的技术骨干。因为跟哥哥之间矛盾不断,他决定独自一人出来闯荡。
富兰克林决定跟朋友合伙创业,办一家属于自己的印刷厂。
打工人转型做老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但勤奋总是有意义的。当时有人这样评论富兰克林:“那个富兰克林的勤奋,是他的同行们望尘莫及的:我离开俱乐部回家时,他还在干活;他的邻居还没有起床,他又在工作了。”
即便商业机密被泄露,被竞争对手反超一步,创业青年富兰克林也没有停下前进的脚步。几年后,这份《宾夕法尼亚报》成为当时北美殖民地知名的刊物,这也让富兰克林发了大财。
富兰克林只接受过2年的传统教育,12岁就进入印刷厂当学徒工。在不到16岁的时候,富兰克林就自创了一套练习文笔的方法。
他非常热衷于跟镇上一个爱读书的小伙子做辩论,富兰克林发现,这家伙之所以总能说赢自己,是因为口才流利。于是他决定把自己的论据付诸笔墨,经由父亲点拨发现,虽然自己的拼写和标点胜过对方,但是文笔和表达差了一大截,从此下决心改进。
他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几篇文章,写下对每个句子内容的简短描述,搁置几天之后,再试着用尽可能贴切的字眼做还原,纠正自己的写法。这个方法效果不错,教会了富兰克林用更好的语句表达观点。
后来他发现,那些语句虽然会用了,但还做不到信手拈来,于是他决定靠写诗逼自己想出大量不同的词语。他甚至找到喜欢的杂志,把里面的文章改成诗,再把诗句改写成散文。这个方法也不错,让他找到了正确的词汇,也增加了词汇量。
最后,他努力完善文章的结构和逻辑,找到最喜欢的杂志把段落顺序打乱,然后每过一段时间就去练习重新排序,这个练习迫使他思考这些文章背后的逻辑。
富兰克林的文章幽默亲民,非常受读者欢迎,后来连马克·吐温都说要拜富兰克林为师。
推动美国历史进程的商人
作为世界上最知名的投资人之一,理查·芒格曾出过一本书叫《穷理查宝典》,这本书曾经一度被人当做投资圣经。
实际上,这本书是理查·芒格对偶像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致敬,因为富兰克林曾出版过一本叫做《穷理查历书》的年鉴。
《穷理查历书》在美国的知名度非常高,在那个大部分人都是文盲的时代,这本书每年可以售出1万本,很多时候甚至比《圣经》销量还高。
对此,富兰克林在他的自传里非常高兴的写道:“我可从中赚了一大笔。”
《穷理查历书》被誉为美国文化的基石、美国精神的象征、人生处世的典范。《纽约时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如果还没阅读过《穷理查历书》,就不能说你已经掌握了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迅速崛起的奥秘。”
《穷理查历书》这本书讲了一个浅显的道理:挣钱没有罪,节俭很高尚,积累财富还可以培养自己的美德,赚钱不影响你上天堂。
著名的社会学大师马克思·韦伯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也大段引用《穷理查历书》的文字,马克思·韦伯发现,富兰克林的这一系列书帮助美国人民解决了一个大大的心里矛盾——拼命挣钱,同时内心还不缺乏信仰。
作为一个商人,仅仅务实赚钱是不够的,还要有能够与环境融合的柔软身段。在帮助美国争取法国支持、获得独立战争胜利这件事上,富兰克林的商人特性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独立战争期间,美国人曾派两个人去法国寻求帮助,一个是富兰克林,另一个是后来的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
一个是睿智精明,每天乐呵呵的老头,有点名气爱讲段子,喜欢跟大家吃饭聊天;另一个是个典型的美国乡绅,崇尚好好工作艰苦朴素,整天憋在屋里学法语,见到人就讲主义。很显然,富兰克林更受欢迎。
他入乡随俗,跟法国人一样爱聚会,爱聊天,爱发呆。他与法国的知识分子交流甚多,从科学家到剧作家,甚至是文学巨匠伏尔泰,都是富兰克林的忠实密友。《穷查理历书》在法国大卖也为他提前打响了名气,从上流社会到贩夫走卒,都听说过他的大名。
基于富兰克林在法国积攒的广泛人脉,还有他在法国人心目中温和亲切的美国人形象,以及他巧妙利用公众舆论的能力,最终成功游说法国人承认美国独立,并与美国结盟,同时向英国宣战。
据统计,法国在战时对美国的经济援助高达2亿4千万美元,同时还鼓动西班牙、荷兰等国加入了支持美国人作战的阵营。
对于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法国人的支持关系重大,富兰克林功不可没。
一个可触摸的伟人
富兰克林是起点最低、最触手可及的美国国父。
他从未做过美国政府的高级官员,最高职位也不过是个邮政局长,可他的头像却被印在了面值最大的100元美钞上;他从未上战场打过仗,唯一一次出现在战场上,是帮助华盛顿整顿军纪。
看过《富兰克林自传》,你不会认为这是一个国父,只会看到一个乐呵呵老人,给你讲述他的生平、向往、烦恼以及愚蠢,甚至还会偶尔朝你调皮地眨个眼。
这也许正是富兰克林的影响力,可以持续200余年的原因,并非仅仅因为他的优秀,更重要的则是源自其人生模式具备“可模仿性”。
他的认知都是在与世界的碰撞中习得,他的知识都是从阅读和写作中获得,他的朋友都是自己认真挑选的,他的成长都是通过自我升级完善巩固的。
没有青云直上,没有好运砸到头顶,每一个脚步都经过了思考和打磨。正如他在墓志铭上所强调的,他始终是一个“印刷工”。
“我一辈子福星高照,我为人处世的种种手段,都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功效。”
努力的人最幸运,这句话送给富兰克林最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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